关于认定杭州市第二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和
杭州市第三批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试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步伐,根据《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02]28号)和《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杭科农[2002]58号)文件要求,经征集和专家评审,决定认定芦笋科技示范园区等6家单位为第二批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点),杭州大庄地板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第三批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试点)(详见附件)。试点单位要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辐射效应,努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不断增强辐射面和带动能力,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多作贡献。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提高企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1、第二批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点)

      2、第三批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试点)  

 

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协调指导小组

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认定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二批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点)  

序号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1

芦笋科技示范园区

富阳市铭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

建德市霞雾有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建德市霞雾农业开发中心

3

西湖龙井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西湖区龙坞镇政府

4

临安市岛石山核桃科技示范园区

岛石镇人民政府

临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5

桐庐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杭州新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

西湖区袁浦水产养殖示范园区

西湖区袁浦水产商会

附件2  

第三批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试点)  

序号

企业名称

1

 杭州大庄地板有限公司

2

浙江虹越花卉有限公司

3

杭州金富春丝绸化纤有限公司

4

杭州惠远实业有限公司

5

杭州碧于天保健品有限公司

6

浙江华立市政环境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7

浙江秋梅食品有限公司

8

杭州恒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9

杭州浙大天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