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孵化器运作的国内外经验借鉴 吴其川
施勇峰 胡侠 一、国内经验 ⒈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CRO创业服务模式和SBI产权创业中心模式 武汉是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首家试点城市。其孵化器发展不但数量上大幅增加,服务质量也不断提升,推出各类专业化、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⑴新药开发的CRO服务模式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合同研究机构,就是接受企业委托进行新药研究服务的机构,提供药物开发和注册时必需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数据资料分析、法规咨询等专业服务。 “健脑宁胶囊”是武汉健民中药工程研究中心花30万从一家医院购买的治疗血管性痴呆中药成果,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领先性,但必须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研究中心缺乏足够的资金。创新生物医药孵化器有限公司决定对“健脑宁胶囊”提供CRO服务。双方约定孵化器公司投资70万元,占股30%,用于临床研究。试验快速顺利地完成,研究中心7个月就拿到了临床试验批件。新药从小试到临床,增值250万到300万元,达到了研究中心和孵化器双赢的结果。 ⑵SBI孵化模式 SBI(Shared Business Incubator)是企业孵化的一种运作模式,即产权式孵化器,通过对孵化器投资结构的重新设计来实现孵化器的商业化运作。SBI的建立,能够使孵化器的发展通过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完善孵化器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和提高孵化器的管理水平,使广大社会投资者充分享受到创新企业与孵化器的成长性。 SBI创业街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首创的产权式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种全新的“科技房地产”概念。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都趋向多元化,投资主体主要有大机构投资者、中小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投资方式可以分为托管投资型、自用投资型、回购投资型和信托投资型等。SBI产权式孵化器的出现将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经营权)有效分离,投资者在享有房产稳定增值的同时,将房产以每月12.15元/平方米的均价委托给专业的孵化管理公司经营,获得稳定、可量化的托管经营收益。可以说,SBI是一个在空间上放大、资源上有效整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人社区同义,是企业孵化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⒉清华同方技术创新模式——以孵化项目为基础建立内企 清华同方组建的初衷就是要建造一个联系知识创新源与知识应用终端的创新孵化器。依托清华大学强大的科技力量和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管理实力,清华同方公司逐步建立起一种定位于创新孵化器的独特技术创新模式。
清华同方形成了一套适合于技术创新孵化的组织制度。这套组织制度的核心是围绕项目成立一个创新小组,然后通过创新小组的运作与组织,不断完善技术,同时使其市场能力不断增强,队伍不断扩大。一旦项目孵化成功,则有如下两个层次的流向:⑴如果孵化项目可以形成一种成熟的技术、成熟的产品,可并入公司已有的主业领域,或直接转移到社会企业;⑵如果孵化项目足以形成一种新兴产业,则以孵化项目为技术基础,以创新小组为组织基础,建立起新的内企业(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创新小组的成员以内企业家的身份进行技术创新活动,锻炼自身的管理和市场能力;内企业不仅可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被整体转让给社会企业。 多方面挖掘技术创新成果和项目来源,是孵化器持续发展的动力,也是清华同方技术创新孵化的新的主导运作机制。“反求孵化”就是这一机制的具体体现,“反求孵化”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确定待开发项目,充分利用孵化器技术资源和科技人力资本进行相关项目孵化,从而形成新的产品,设置建立新的企业。“反求孵化”的技术创新项目更符合市场的需要,孵化的成果更容易为市场所接纳,能有效降低孵化器承担的风险。 ⒊大连永兴生物医药孵化器——建立孵化器专家系统 大连永兴生物医药孵化器是国家生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总投资额1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由基础实验室、新品试制中心、产品分析中心、GMP标准车间和办公楼组成。基地的科研主攻方向定位在生物医药技术研究的中下游领域,承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研究成果,将新技术产业化。 共享的设施:中心实验室及检测中心;联合使用的大型共用设备,包括大型离心机、无菌设备、电子显微镜、PCR仪、FITR、脉冲电泳仪、DNA合成仪、GC/MS、HPLC等;研究实验室,包括实验台、通风柜、药品柜、水电气系统;GMP厂房、厂房及设备维护。 技术支持服务(由孵化器技术支持网络与专家系统提供):帮助企业进行与产品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关的生理学、免疫学、药理学和毒理学等临床前的研究工作和临床研究;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定方法等);帮助企业提出制造检定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草案);帮助并指导企业完成药品申报所需的技术型资料的整理工作;项目运行和产品研制过程中的专家咨询。 专家系统:大连永兴生物医药专业技术孵化器的专家系统由以下3部分专业人士构成,即医药及医用材料领域的化学专家、药学专家,熟悉药品监督和质量监督标准、政策及工作流程的专业人士,临床专家。 专家系统的功能:⑴项目评审阶段: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应用前景进行评审;⑵项目研发阶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⑶产品中试阶段:协助企业完善标准,对项目进行实用性分析,协助完成临床报批等相关工作的咨询。 专家系统的运作方式:⑴内部初审:对入孵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的技术可行性及实用性评审;⑵通信评议:在项目拥有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内部出身的项目将以信函方式发送给相关的权威人士进行二次评审;⑶会议评审:对通过内部初审及/或外部评审的项目,将由核心的专家组成工作小组对其进行最终审议。 ⒋国内生物医药孵化器的一般模式和定位 生物医药孵化器的孵化模式: ⑴辅助型——以技术持有人为主体,孵化器只提供中间服务,具体不参与项目的运作。主要有: ·房东型——只以出租场地为主要的服务手段。 ·综合服务型——除了提供孵化场地以外,还提供相关的中介服务和政策优惠,不提供专业化服务。 ⑵主导型——除了提供中介服务外,同时提供专业化服务,而且直接介入入驻者的创业和管理。主要有: ·项目孵化型——以项目孵化为最终目标,不组建公司,只体现技术合作合同。一旦技术开发结束,合作关系告一段落,要继续工作必须重新组建新的项目梯队和签订新的技术合同。这种类型适合于企业所建立的孵化器或者孵化器房客企业开展的第二层次的孵化。 ·企业孵化型——针对拥有一定项目、技术支撑、创业精神和创业团队的项目持有人。开发项目只是一个手段,最终通过项目的开发和转让实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培育的是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精神。 ·异地孵化型——对于本地孵化项目欠缺的专业孵化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孵化项目,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吸收、转化、引进技术和项目。 ·异地投资型——许多投资公司对于项目采用异地投资的方式,最终目的是将孵化项目转让以获得收益。 ⑶创业社区——在孵化企业的同时,带动相关的房地产、娱乐、服务行业等。 生物医药孵化器的定位选择: 房客企业选定一个项目作为创业的突破口,完成一个项目意味着企业发展的第一轮周期,单一项目的发展模式(Ⅱ类或Ⅱ类以上生物医药项目,经费不包括设备等硬件投资)如表,可以根据以下发展模式选取自身的定位和不同切入点: 表1
孵化项目发展模式
⒌台湾企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经验——“小孵化”战略 ⑴实行“小孵化”战略,不囊括从“蛋”到“小鸡”再到“成熟的鸡”的全部过程,不单纯追求孵化出的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不将孵化企业越大越好作为孵化目标;着力于创造新兴企业的良好成长环境,努力缩短孵化时间,提高资本流通与回收速度。 ⑵企业孵化器实际上是一种催化组织,形式如何不是其组织活力的决定因素。应该简化企业孵化器的组织形式,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⑶毕业条件的认定:①自动申请:入驻企业自动提出毕业。企业孵化器应针对这种情况提前制定相关规章。②被孵企业雇佣人数的规模:实际规定可以视情况和空间而定。国际通行做法,一般有人数不得超过20人或59人的规定。③孵化时间:一般为3年到5年,建议在孵期为3年,最多延长3年,且后3年的相关服务费用应明显提高。④空间需求:视孵化空间大小而定,但即使是面积较大的孵化器,也应考虑到孵化器管理机构的功能服务限度。⑤当被孵化企业与当初进驻时的具体条件情况有变化时,应重新申请或考虑。 ⑷台湾“创新育成中心”的管理组织构成图:
图2
台湾“创新育成中心”的管理组织构成图 二、国际经验 ⒈国际孵化器类型 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国际上企业孵化器(Incubator)的类型很多:从孵化器的服务范围来看,有社会孵化器和企业孵化器;从创办主体来看,有政府和社区等机构创办的孵化器、企业创办的孵化器、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创办的孵化器以及多种主体合办的孵化器;从孵化器的创办目的来看,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孵化器;从“房客”企业的类型来分,有专业孵化器、混合孵化器和国际孵化器等。 ⒉国际企业孵化器发展基本经验 ⑴政府在孵化器创办和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辅助和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对孵化器予以直接投资和财政补贴等多方面的资金扶持,并利用政府在信息和项目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完善企业孵化器的系统功能提供外力。但是在企业孵化器发展到当前创业孵化集团、孵化器网络和虚拟孵化器的高级阶段,政府基本上不直接参与孵化器的运营并对其具体事务进行干涉。 ⑵法制环境是企业孵化产业发展的必要保障。针对中小企业孵化或者与孵化功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布,为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使得孵化器的运作有法可依。 ⑶企业化运作是孵化器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企业孵化器本身作为一个创新的企业来经营,才能吸引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对孵化器企业开展专业管理和服务,并通过企业化运作积累必要的经验和资金,为孵化器进一步提高孵化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打好基础。 ⑷对孵化器外部新创企业的服务有利于孵化器优化自身的运作和保证收益来源。一些毕业房客需要后续的不定期服务,不会进驻孵化器的企业也会需要孵化器的一些支持。孵化器对外部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新创企业的支持,反过来能够增强对孵化器中特定阶段房客的支持能力。孵化器与外部新创企业的广泛接触,也有利于扩展关系网络,增强孵化器在当地社区的创业支持资源的枢纽地位。 ⑸与风险投资结合是企业孵化器向产业化发展的有利条件。风险投资的介入强化了孵化器为新兴企业提供资金的资本功能,能够加强资本对孵化器和被孵化企业的资本纽带作用,也为孵化器获得相应收入,维持与扩大自身发展打下基础。 ⒊美国企业孵化器——租金财务平衡模式 全美企业孵化协会对孵化器行业所作的最新调查研究表明,财务平衡问题是孵化器面临的第一大生存挑战。“现金是上帝”,对孵化器来说,要达到财务平衡的关键是控制好现金流。在企业孵化器经历可行性研究、初创和高速发展期时,往往现金流为负数或者仅仅达到盈亏平衡。孵化器的创立者必须对这一负现金流的时间长度有准确预计。孵化器财务平衡存在各种动态因素,多数孵化器的收入来源和运营成本分类如下表所示。 表2
孵化器的财务平衡的主要动态因素
对大多数孵化器来说,租金收入是其主要现金来源,形成现实的财务模型关键在于对租金收入作合理预期: ⑴总共有多大的面积供房客候选人开办新创企业。这个条件对已经完成规划的孵化器来讲,往往是已经确定的因素。 ⑵预定收取的租金率为多少。孵化器应当鼓励房客以市场价格支付租金,但可以在支付方式上进行灵活调整。 ⑶在孵化器经营相对成熟和稳定的条件下,多少百分比的可租面积被房客租用。全美企业孵化协会的统计资料表明多数美国孵化器在3年内达到75%的占有率。如果孵化器采取积极主动的营销,可能保持90%左右的占有率,但如果采取消极的营销措施,或无法向客户提供有价值,通常只有50%左右的占有率,存在长期的现金流隐患。 ⑷应收租金款的回收率。在多数被孵化企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高度的财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期望达到100%的租金回收率是不合理的。如果采取积极的方式回收租金,一般能达到合理的90%-95%的应收账款回收率。 根据上述因素,可以列出相关公式: 财务模型所要求的租费总收入=可租总面积×每平方租费×平均占有率×平均回收率 在上述公式中,若干因子可以确定或者准确估计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他因子进行目标定额,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开展相关操作。 ⒋以色列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公司参股模式 90年代以来,以色列技术产业的发展举世瞩目,被世人誉为“第二硅谷”。“技术孵化器”计划的实施,为风险资本介入早期投资创造了条件,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源。 ⑴孵化器功能定位明确。以色列企业孵化器计划对孵化器功能的定义为: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创业者,在技术开发风险最大的阶段给予全方位支持。功能的定位强调了房客企业的创新性和孵化器的全方位服务。以色列企业孵化器的定位也告诉我们,对一个孵化器的成功来说,被孵化企业的技术、产品和管理创新是根本的因素。如何在孵化初期挑选品质优良的房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前景。 ⑵原始股权的设置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以孵化项目为依托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原始股权设置一般为:发明人的股权不超过50%,公司职工的股权不超过20%,孵化器管理公司的股权不超过20%,另外20%的股权保留给私人投资者。保留给私人投资者的20%股权是为了早期引入私人资本,促使孵化项目早日与客户、市场沟通,提高项目成功率。 ⑶孵化后的良好政策和环境。以色列所有孵化项目毕业离开孵化器后,均可以继续申请“政府一般研究开发基金”的支持,该项基金年度预算有近4亿美元。同时,鼓励孵化项目毕业后到边远地区的科技工业园落户,享受有关税收和购买固定资产等多方面的优惠。 ⑷以色列的企业孵化器对孵化项目的初始筛选通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技术上创新并且能够生产系列产品;市场预测能开发至少5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市场;创业群体必须具备良好的合作和团队精神;能够满足和遵守孵化器其他规定。孵化项目成功与否,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评价:技术上是否有里程碑式的进展;市场上是否已经有了直接的客户或者战略合作伙伴;能否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是否具备了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⒌法国孵化器——为孵化项目配备顾问的经验 法国将孵化器界定为项目孵化,即从创意提出经实验室研究,成果完成,到引入外部资金,并成立公司为止的整个过程。孵化项目成立公司以后必须离开孵化器,可以到科技园继续发展。法国孵化器有不同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4种: ⑴国家资助的孵化器。国家资助的孵化器由所在大区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共同创立,孵化来自大学、研究机构和实验室的成果。孵化器根据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向国家申请资助经费,地方政府按1:1给予匹配。孵化器自主选择孵化项目,对项目的孵化时间不超过18个月。 ⑵孵化器与科技园综合的运作模式。孵化器和科技园在功能上具有相似性,操作上具有上下游关系。南特的ATLANPOLE科技园是其中的典型机构,该科技园按照4个流程对项目进行孵化,即选项、评估、扶持和跟踪。与一般孵化器不同的是,当孵化项目孵化成功并组建公司以后,科技园还要为孵化企业设置为期5年的跟踪阶段,孵化人员与企业管理者每月见一次面,填写固定的表格,设法为其解决问题。 ⑶企业创办的孵化器模式。法国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创办孵化器资助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的研究成果的转化。法国电力公司EDF创办的孵化器是其中的代表。其孵化项目选择标准包括:对EDF在能源、电力、环保等方面的战略意义,在工业、技术或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创业团队具有专业技术的互补性,创新和经济利益的持续性等。孵化器为每个孵化项目配备一个顾问,一个顾问伴随两个以上项目。对孵化项目,孵化器不收房租,但将所花费的钱记录下来,孵化成功后算“总账”。 ⑷研究机构将研究成果直接进行孵化的运作模式。一些研究机构本身具有孵化项目的条件,直接对研究成果进行孵化。 ⒍马来西亚技术发展集群经验——孵化中心、创新中心与高科技中心“三位一体” 从实际意义上来说,由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公司(MTDC)建立的技术发展集群,是一个建在大学内,积极推进大学/研究机构创新思想市场化,联合发展生物技术、多媒体等高科技产业的孵化中心。技术发展集群强调孵化器与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为产学研合作运行孵化器提供了经验。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公司创建了3个技术发展集群,分别是UPM-MTDC技术孵化中心1,UM-MTDC技术创新中心1和UKMMTDC高科技中心。 确保技术发展集群入驻企业成功的要素之一,是在孵化器内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公司所创的3个技术中心发展的经验表明,必须为技术工人提供专业培训,为产业界提供更多训练有素的技术工人。公司下属3个专业培训基地为:多媒体学院、高级集成电路设计培训中心、生物技术学院。 监控技术发展集群计划执行的管理结构流程及具体运作: ⑴特建了一个指导委员会来密切监控技术发展集群的导向与政策。委员会由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公司的管理层和相关大学/研究机构的领导层组成。项目经理每3个月向委员会汇报技术发展集群的进展情况。 ⑵在每个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发展集群的管理公司及行政办公室,管理技术发展集群的日常事务。 ⑶由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公司成员公司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市场开发组和顾问小组每周聚会一次,探讨如何进一步扶持入驻技术发展集群的企业/租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