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联合

共建创新载体情况调查

周军  王苏欧(杭州市科技局)

近年来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的势头不断上升,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形成良性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到2003年底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有近80余家,近40%的企业有产学研合作背景,其中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进步奖项目达50%以上。2004年有合作共建需求的企业达40余家。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政府层面为促进区域产业发展而引进联合共建

⑴余杭区:2004年6月15日余杭区人民政府香港科技大学合作共同组建“浙江香港科技大学先进制造研究所 签约。 以香港科技大学的技术、人才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优势,面向国际竞争,面向浙江与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针对制造业关键与共性技术,引入国际先进科技成果,从事先进制造领域的理论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国际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工作,在重点研究领域特别是大规模定制技术及网络制造方面努力建设成为中国一流、国际有重要影响力的研发机构。区政府拟提供1600万元资金和500平米办公用房。

该区早在2001年就引进浙江大学国家光学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余杭产业化基地,提供300平方米厂房免费使用、200万元启动资金配套、300万元科技项目资金支持。依托浙江大学的国家光学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一全国惟一的光学工程技术研究机构,在光电子技术、光电图像输入和输出等领域具有卓越的研发能力,拥有众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器件开发成果,不少项目达到了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目前该区已是我国最主要的光电产业推广辐射基地,产业规模达到2亿元。

2003年11月,余杭区政府与同济大学签订了长期的科技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余杭区将为同济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优惠、优先的条件,而该校也将为余杭区的科技发展提供优惠、优先服务。为加强合作,区政府每年将安排30至50万元的资金用于项目合作。同济大学将与区科技局联合建立博士(硕士)创新创业工作站,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开展各项科研活动。

目前,该区与浙江理工大学组建“浙江理工大学现代家纺设计研究所及现代数码纺织技术与创新产业化基地”,预计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余杭区政府投入1000万元,临平工业园区提供产业化用地及相关的优惠政策。

高新区(滨江):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杭州市实施“一号工程”的重要基地。2003年,高新区与杭州电子科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共建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天堂硅谷”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共建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实现教学、科研和人才资源共享。2004年,该区与浙江大学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协议涉及人才培训与实习、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软件及IC设计三个层面内容,将建立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干部交流培训制度,共同推进国家软件产业基地、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合力提升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水平,支持浙江大学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努力引进浙大的高素质人才。配套专项资金800万元。

目前,高新区还就引进中科院微电子所在杭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洽谈,并申报省科技厅2004年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签约项目。该合作项目前期注册资金205万元,项目总投入将达到4000万元,重点引进中科院EDA中心,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与开发,从而将大大提升杭州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的研发实力。

此外,高新区近几年来还不断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在区内落户,如诺基亚、三星电子、华为3COM、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等。

⑶院地共建的“中科院杭州科技园”在基础建设和项目引进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杭州市与中科院半导体所共建半导体照明研究机构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也正在在洽谈中。此外各区、县(市)也在加紧引进和实施共建创新载体,如江干区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科技大学共建“浙江省大学科技园”;萧山区政府为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上海分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就共建“中科院浙江科技园”的方案进行论证;下城区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富阳市政府与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区政府与浙江大学等都签订了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并设立专项资金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企业为主体与大院名校联合共建情况

据对浙江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科院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心共建杭州研发中心等18家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共建载体进展情况的调查反映,联合共建载体预计总投资38260万元,至2003年底实际已完成投入15352万元,其中购置仪器和设备预计投入16924万元,实际已到位7062万元;省内外科研机构协议投入11125万元,占共建总投资额的29%;载体场地面积22126平方米,其中实际用地达2101亩;载体从业人员647人,其中本地人员479人,具有博士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科技开发人员108人,引进科研机构科技开发人才168人,具有博士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科技开发人员97人(实际在本地工作时间2—10个月不等)。如:

⑴萧山区科技部门为进一步构筑中科院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努力帮助、引导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联合共建实验室,发挥合作优势,促进中科院的高新技术在萧山的孵化,最终实现产业化。目前,已有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和杭州富时特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共建企业研发中心;中科院化学所和浙江航申电气有限公司正在共建实验室;中科院电工所和万向集团公司正在考虑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杭州和合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与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对“自洁玻璃研制及产业化中试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几次对接已达成合作意向。此前,中科院化学所和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联合共建了“中科院化学所之江有机硅共建实验室”并已正式挂牌。迄今为止,中科院-萧山科技合作正式签约项目已达8项,涉及材料、化工、电子、航空遥感等多个领域,项目投资总量达8000多万。

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的背景下,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产业转型,促进现有资金合理流动与增值显得尤为重要。院地合作为萧山民企的“二次创业”提供了强大的科技后劲,为萧山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淳安县在前几年与大院名校项目合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优势资源,积极引导企业与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到2003年底已成功引进中国工程院的“浙江金科仪器公司产品开发基地”、中国林业科学院林业研究所的“浙江科盛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基地”、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与淳安县千岛湖野娇娇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野娇娇食品研发基地”、中国水产科学院与淳安县千岛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基地”以及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在千岛湖设立的“千岛湖猕猴繁殖与病毒研究试验基地”等5个高新技术企业或研究开发平台。

⑶与国外机构的合作也有新的起色。如落户高新区的康恩贝杭州新型药物研发基地是由康恩贝的核心研究机构浙江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院和4家研发公司构成,其中包括中法合资的杭州爱的发康恩贝中药研究中心、中美合资的杭州华美药物释放技术有限公司两家中外合资研发机构。研发大楼总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超过8000万元。新型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将生产包括缓释、控释、速释、泡腾等新剂型在内的固体制剂,并将继续完成脂质体冻干粉针、纳米微乳注射剂、透皮吸收、膜剂等新剂型在内的厂区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杭州市和浙江省新型药物制剂大型的产业化基地。浙江佳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是由浙江佳力德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与德国贝欧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共建,其中的在研项目已申报了省厅2004年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此外如万向集团、华立集团以及高新区的有关企业在国外都建立了研发机构,与国外科研单位的合作也日益紧密。

三、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的相关政策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业已成为地区科技实力竞争力的标志。杭州市针对创新载体建设要求,出台的政策有: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凡企业建立市级技术中心,纳税地所在政府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建立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纳税地所在政府给予一定资金额度的配套;扶持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专业性的市级中试基地、重点试验基地;凡国内外知名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来杭新建研发基地、技术中心的,经市政府批准,其直接用于研发基地、技术中心所需用地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的级差地租,由市财政即缴即返等;“十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设立杭州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

为加强与大院大所、高等院校的全面合作,市政府先后又出台《鼓励来杭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与浙江大学战略合作科技和创业“5112工程”实施意见》、《杭州市与中国科学院关于实施科技合作“121工程”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设立了“杭州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同时加大了种子资金、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扶持资金、高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等对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的支持力度。至2003年底,市级各类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达2100万元,其中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市级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建设配套资金各300万元、网上技术市场专项资金500万元,加上区、县(市)的配套,总计达4000万元以上。04年网上技术市场专项中将切块并重点支持区、县(市)及有关企业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

结合省政府《关于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杭州市在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方面已有下列有关工作意见:

鼓励联合攻关,大力引进大院名校承担我市信息、医药、材料、环保、光机电一体化、高效农业等六大领域的高新技术项目;

⑵鼓励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引进大院名校,在杭设分所、分中心等,同时积极鼓励杭州企业充分利用大院名校的科技资源,联合建立技术创新基地、研发中心、重实验室等;

⑶鼓励共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大院名校参与合作的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高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等科技中介组织;

⑷积极支持共建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吸引大院名校的高科技成果在园区(基地)转化和产业化;

    ⑸支持企业与大院名校通过合股投资、参股或技术入股等股份制形式共同创办高新技术研究机构和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