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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建议 钱朝霞(杭州市体改委) 近日,作者对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状作了一些调查,发现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经过数年的探索努力,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发展态势良好,但在融资、抗风险等方面仍存在问题。作者所在课题组在深入研究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现状 ⒈担保机构建设稳步发展 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杭州市共有各类担保机构62家,担保资金总额9.1749亿元,其中注册资金总额8.9334亿元,受托资金2415万元,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为1441万元。杭州担保机构从业人员377人,会员企业户数705户。在62家担保机构中,事业性质的3家,社团性质的3家,公司制的有56家;政府出资为主的9家,出资总额1.5842亿元,占总出资的17%;企业和个人出资的51家,企业出资总额4.8892亿元,占总出资的58%;个人出资总额2.7014亿元,占总出资的25%。 杭州的担保机构经历了探索阶段、积极推动阶段,规范试点阶段,现在已进入了体系完善阶段。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各项制度。2002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杭州市经委和财政局也先后制定了《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估和奖励暂行办法》、《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暂行办法》。 ⒉信用担保业务逐年扩大 到2004年6月底,累计担保企业户数4819户,担保笔数11405笔,资金担保总额68.7239亿元。其中单笔担保在100-1000万元的共1442笔,担保总额26.6800亿元;单笔担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共39笔,担保总额10.5025亿元。单笔担保最高额1.3亿元。 ⒊担保行业的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截止2004年6月底,我市担保收入总额7387.66万元,担保纳税总额860.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98.9057万元,已获得政府补偿资金457.14万元。接受担保企业新增职工总人数62507人,接受担保企业增加利税总额14.4235亿元,接受担保企业增加销售总额123.1980亿元。 特别是2004年,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信贷适度紧缩情况下,2004年上半年统计共计提供融资担保近20亿元。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稳中有升。具体表现在:担保机构继续增多,新增8家担保机构注册资金都在2000万元以上;担保资本金持续增加,新增资金2.43亿元,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从2003年底的1275万元提高到1441万元;社会效益更为显现。2004年上半年,新增销售总额23.4亿元,新增利税3亿元,新增就业人员10734人。2004年上半年,担保机构为1982家企业实施融资担保,担保笔数3778笔,担保总额18.91亿元;2004年上半年62家担保机构平均担保额3050万元,比去年增长5.83%。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经出现积极、健康、规范发展的好势头。 二、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问题 ⒈现行政策条款与担保行业发展变化不适应 杭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2]6号)等三个政策对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调查中发现仍存在不足,有些条款制约担保业务发展。杭州市商业银行提出,政策中对担保行业变化考虑较少,担保额度设定于担保机构规模偏小不相适应,不能更好地满足受保企业的融资要求。 ⒉担保机构缺乏独立性难以适应市场机制调控 目前杭州相对发展较好的担保机构都由各级财政出资,或是事业单位,或是社团法人,很少按公司制管理模式运作。他们的管理人员或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或是外聘银行政府退休人员。统计数据根据2004年6月底,377从业人员中,占用机关编制的77人,退休聘用的22人,大都是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有的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本人身份就是公务员。在担保业务开展中,受到市场外因素影响偏大,难以实现独立运营,政策性资金和市场化运作的矛盾日显突出,制约担保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⒊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偏低 在调研的担保机构中,因为有政府担保代偿损失补偿办法,没有出现亏损,但是盈利能力相对偏低。同时担保机构实力普遍弱小,又缺乏其他收入来源,一旦发生一笔代偿,就能吃掉几十笔担保业务收入,盈利能力和抗风险承受不匹配,担保机构为明哲保身,很少开展担保大业务。 ⒋担保机构规范运作监督机制不力 按目前的法规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但是部分民营担保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等跨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有的担保机构不以担保为主业,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进行借贷需要。 ⒌担保机构普遍偏小,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按财政部规定,担保机构所能担保的最大额度为其注册资本的5-10倍。目前杭州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普遍偏少,每个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为1404万元,按5倍担保,可担保额为7020万元,按10倍担保为14040万元。而2003年底我市注册的民营企业56169家,按最大倍数担保,平均每家企业获得担保资金在2500左右,不能适应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⒍担保专业人员匮乏 近两年来,杭州担保机构扩张很快,但是担保专业人员增长很慢。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担保专业人员缺乏更为突出。很多担保机构由银行退休多年的老同志或是兼职人员管理担保业务,真正从事担保业务人员一般只是一两个会计,所以担保决策往往依赖于经验或者银行信贷决策程序,对日益变化发展的担保业产生严重制约。 三、完善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⒈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 ⑴抓紧修改完善现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策。修改原有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2]6号),及时出台相配套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的从业资格、担保机构的财务和管理、担保业务范围和种类等问题都做出明确规定。 ⑵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建议各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考虑增加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投入,逐步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地区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预算制度,从而增加现有担保机构实力。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还是要采用“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公司制管理”的运作模式,加强政策指导和调控,避免过多行政干预。建立担保监管联系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明确政府各部门对担保行业的服务与监管责任,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系会,从制度上保证担保体系建设。 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查询平台与评价体系。由专门部门(比如信息办)将工商、税收、海关、司法诉讼等信息互联互通,便于担保机构查询和了解,从制度上解决信用担保的基础和前提问题。建议政府部门研究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要尽量和银行对中小企业评价要求相吻合,以便和银行贷款标准共用;同时建立与金融机构联网的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把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估和担保机构对企业的评估相结合,实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⒉建立“一体两翼”的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模式 建立政府政策主导型与社会互助型担保、民间投资型商业担保三结合的“一体两翼”模式。“一体”是指成立市级再担保公司。“两翼”是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社会互助担保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的商业担保机构,直接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⑴鼓励组建和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社会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本着“信用为本、互助创新、中介协调、服务至上”原则,分行业或者分地区,将多个中小企业通过共同出资联合起来,组建社会互助担保机构,用互助担保机构的资产和信用为成员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用一定的考核奖励政策,定期考核评比,用制度规范,用考核激励,更好地激励促进村镇、街道中小企业担保结构发展,解决村镇、街道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⑵鼓励扩大和发展民间资金投入的商业型担保机构。杭州的中小企业占所有企业的90%以上,而全部担保机构到2004年6月底累计担保户数是4891户,是难以解决大部分企业融资需求。同时民间资金投入的商业担保机构可以采用多种风险分散机制来规避自身的担保风险,来弥补政府担保机构的不足,更好地防范风险。政府要采用政策引导,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完善杭州多元投资的担保体系。 ⑶组建政府主导型的市级再担保公司。市级再担保公司可以企业、政府、会员三方出资组建。由地方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向公司出资;企业发起人以货币和实物方式向公司出资,按出资额的多少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由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以会员身份出资参加再担保公司。市级再担保公司成立后,每年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地方财政在发展比较好的中小企业上缴的税收中,逐年提出一部分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有偿使用、保值增值的原则,对再担保公司的增资,以增强再担保公司实力。随着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逐步再引进民间资本,政府资本有序推出。 政府主导型的市级再担保公司可以采用“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公司制管理”的运作模式和会员制管理方式,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同时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人选主要从审计、人行、经贸委、工商、检察、公安等部门抽调坚持原则、业务精湛、监管有术的人员组成。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和公司管委会报告和通报,促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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