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        

赵善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特别强调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国有资产管理以产权管理为基础,为此阐述产权关系与产权登记和资产管理与产权登记的关系就成了本文论述的重点。

一、产权关系与产权登记

产权制度是一种基础性的经济制度,它不仅独自对资源配置及其效率有重要影响,而且又构成了市场制度以及其他许多制度安排的基础。产权制度既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又是市场交易的结果。产权是信用体系的基础,市场交易的实质是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其前提是交易主体必须对所交易的物品拥有明确的产权。只有产权归属清晰且得到有效保护,才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产权的规范流动提供前提条件,也才能为构筑社会信用制度提供坚实的基础。国家提供一种基础的制度安排,在法律上清楚地界定资产的所有权,并提供保护。国家所提供的这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就是约束竞争者行为的竞争规则,称为产权制度。

现代产权制度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根本前提,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经过20多年的改革,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财产的类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多,知识、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比重逐渐增大,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资本和城乡居民私有财产快速增长,单一的公有产权已经被包括公有产权、私有产权以及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产权在内的多元化产权所取代。在新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界定各类产权,对各类产权进行依法登记保护,就显得日益迫切。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由现代产权制度决定的,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应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石。现代产权制度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二个特征,决定了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和权责明确”这二个特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与法律对产权的规定比较,现实经济活动中产权关系实现的更不完整。国家、集体、个人的产权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都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产权关系还没有成为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经济行为引起的责、权、利关系,还没有以产权为基础加以规定。新的产权关系实际上是要找到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制度相结合的一种方法。加快制定投资法,明确不同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投资活动中的各种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民法等与产权相关的法律,形成比较完整严密的关于产权的法律体系。法律上的产权关系是对经济关系的反映、认可和保护。所以明晰的产权关系,清楚的产权登记工作就是取得国有企业改革成功和经济长足发展的基础。

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它在明确企业中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权的同时,落实了企业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法人财产权。产权登记既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也是实现政企职责分开的保证。我国加入WTO后,外来资本将大量进入,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将逐步退出竞争领域,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资产管理与产权登记

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要进行资产经营,资产经营的主体是各类生产和流通企业。资产经营的对象是具有整体性的法人资产,经营的方式是通过变换资产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发挥资产的整体优势。要做好资产经营就必须产权明晰。所谓产权,最基本的内容指财产所有权,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对财产加以利用或处置,以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即财产的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资产究竟属于谁,即所谓明晰产权问题;产权明晰后经过登记这种利益关系就得到法律认可,就形成了法律上的产权关系。当前中国正进入产权革命,这就牵涉到存量几十万亿国有财产的清晰化和量化问题。明晰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管与经营,特别是对这部分存量财富已经形成的财产,如何量化,必须考虑公平,必须考虑到社会稳定。只有公开,才有公平;只有公平才有效率,这是一个对立统一。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进行产权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的归属关系的行为。

产权清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征。只有产权归属清晰,才能形成一个个明晰的财产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也才能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人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产权的顺畅流转,既有利于企业开展资本运营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不同性质的资本之间进行收购、兼并、重组,有利于相互参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企业产权多元化,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营机制。所以,资产经营管理的前提就是必须进行产权登记。

80年代初,我国就已经开始探讨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措施、方针和政策。国有企业大致经历了从最初的承包,继而租赁、托管、股份制,直到提出实行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职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但是,进入21世纪的今天,国有企业仍然面临着重重困难,亏损依然存在。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行多年,但是始终没有触及到国有企业改革的要害。国家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后,明确了国资委代表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拥有者(出资人),而企业则成为经营者之后才出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曙光。此时,只有在做好产权明晰和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再进行资产重组就成了新运作机制的基础工作。

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我们说到产权关系就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由国家法律确认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以产权为基础,以提高国有资产营运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资产的占有者和使用者为对象展开的管理活动。中国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一场深刻的体制革命,也是国有经济结构重大调整过程,作为这一革命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的大规模重组。中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在更深层次上推动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体制结构的战略整合,建立符合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即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和趋势,构造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与企业是通过产权关系来维系的,通过国有资产经营,既可以打破封闭的企业资产,加快资产的流动,盘活存量资产,又可以打破产权的条块分割,以及由于这种分割形成的既得利益和本位主义,从而完成国有资产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优化度。通过资产流动重组,企业兼并、合并等形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科学而规范地界定各种权利及权利主体间的关系并做出适宜的制度安排,就成了理顺产权关系的内涵。所谓理顺产权关系,实际上是建立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者发生分离的基础上的,核心是解决在资产所有者与资产分离后能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问题。良好的产权关系,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通过责、权、利一体化的体制架构与运行机制,实现对财产所有者的资产的保值增值。

理顺产权关系是国有企业机制转换的基础性环节。要搞活国有经济,必须把改制的重心放在理顺产权关系上。理顺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在主体上应当走一条建立一套能够实现国有资产的实际支配者责权对称,并强化对其利益激励与约束的体制和机制的道路。产权的激励功能依赖于产权明晰,只有明晰的产权才能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尊重与保护,从而使行为主体的内在动力得以激励。约束与激励是相辅相成的。产权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又是一种责任关系。从利益关系看是一种激励,从责任关系看是一种约束。产权的约束功能表现为产权的责任约束,即在界定产权时,不仅要明确当事人的利益,也要明确当事人的责任,使他明白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权责明确是以理顺产权关系为基础的,建立对于企业经营者形成强有力约束的产权制度,必然造成经营者严格的与自觉的从而也是充分的责任。从根本上说尽职尽责是由严整、清晰的产权关系所造成的一种自觉行为或内在冲动。清晰的产权关系对管理者的选择及赋予管理者的管理动力都是实实在在的。在产权关系明晰的公司制下,董事会是所有者的代表,出于维护和增进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管理者往往十分慎重。将管理者的经营能力作为主要标准择优录用,并在实践中加以考评,一旦不符合要求,就要被淘汰。通过这种强有力的产权约束机制,使管理岗位上永远立着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管理者和良好的企业管理可以说是建立在产权清晰基础上的。产权清晰,能从根本上切断各种不正当、不合理、不规范干预的“纽带”,切断企业对外部的依赖性,能产生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性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压力、动力和亢奋。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以形成良好的产权关系为前提。清晰的产权关系所造成的财产所有者或实际支配者的自觉的、充分的责任,不仅从根本上筑起了内部攫取的堤防,同时形成了抵御外部掠夺,壮大资产规模的动力。理顺产权关系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具体明晰资产的所有人,一种则是建立责、权、利明确的体制与机制。对于国有资产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的产权关系必须满足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使国有资产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又要使这种所有权的实际支配权掌握在国家外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手中,并能通过支配权的这种让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使直接从事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对国有资产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却能使它象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那样有完全的支配权利,并真正履行保值增值的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国有资产管理以产权管理为基础;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不但要着眼于资产经营活动的商业性目标,而且还要考虑资产经营活动的非商业性目标,也就是说,要保证国有资产营运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所谓理顺产权关系,就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确立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体。理顺产权关系是国有企业机制转换的基础环节。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与国有资产管理密切相关的,相互统一的。既然国有资产管理是以产权为基础,以提高国有资产营运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资产的占有者和使用者为对象展开的管理活动,那么,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和具有法律地位的重要工作。

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分布与变动情况,强化产权意识,理顺产权关系,加强产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需要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度改进和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产权登记是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企业财产所有者的法律认可,确立其合理的法律地位。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它在明确企业中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权的同时,落实了企业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法人财产权。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具体明晰资产的所有者后,更好的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有了明晰的产权关系,进行必要的产权登记是国有企业改革、资产重组的最基本的基础。因此,必须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依法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几点思考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财政部(国资)部门代表国家对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组织进行产权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及企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它揭示二层含义:一是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其结果是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二是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对国家取得所有权和授予企业、单位经营使用权的两方面同时确认。其意义有三个方面:

第一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财政(国资)部门实施产权管理的前提和基本手段。作为产权管理部门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才能了解企业国有资产存量的分布、价值总量及其增减变化情况,正确行使国家赋予产权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并以出资人身份依法行使所有者职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新时期企业国家资本与资产统一管理的基础和突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心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产权登记工作,依法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是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进行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基础。

第三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提高经营效益的前提条件。产权登记不仅是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同时也是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依法授予企业经营的法律行为。财政(国资)部门在产权登记中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企业对被授予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进行处分权利的法律凭证。

因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利于资本运作和产权流动,它既保证了国家的所有权,又为企业落实法人财产提供了管理形式,是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法律保障。综上所述,必须充分认识“明晰产权关系、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产权登记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产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