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根本性转变,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根据都市农业发展的特点,重点突出,加大对农业与农村科技投入农业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星火产业培育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2004年,全市共安排各类市级农业科技项目168项,下达市级农业科技经费2600万元(其中重大重点67项,经费1762万元,占农业科技经费的2/3以上);市级星火培训142项,安排经费100万元;共争取国家级项目61项、省级项目122项。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近百项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的科技成果,获得50余项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力度

 

楼健人、沈勇、王强、徐小义、林霄、王世恒

杭州市科技局、浙江省农科院、市农办、杭州市农科院

 

一、全市都市农业科技发展现状。

⒈农业科技投入的较大增长,为解决农业生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科技攻关提供了经费保障。

一是对都市农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整合科技资源,推行重大项目招标制,通过重大招标项目争取更多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二是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专项,提高农业企业的自身创新能力建设,每年支持200万元以上;三是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加强产学研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近几年市本级农业重点项目资助金额占全部农业科技项目总经费的比例达2/3以上。(见表1

1  20012004年杭州市科技项目经费投入表              单位:万元

年度

重大

重点

一般

园区

配套

培训

中心

小计

总经费

比例

2001

——

167

182

——

——

25

——

374

1723

21.71%

2002

200

130

172

——

140

25

——

667

2582

25.83%

2003

150

115

178

300

——

25

20

788

2306

34.17%

2004

75

170

206

225

——

25

70

771

2825

27.79%

合计

425

582

738

525

140

100

90

2600

9436

 

注:总经费是指三项经费用于科技计划项目部分的总额

根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在食品安全、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开展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共争取国家863计划项目2项、十五攻关项目3项、省重大重点项目21项、科研项目34项。

市科技局与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实施“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茶叶生产全程安全操作规范与控制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市科技局联合市农办、市质监局对“杭州市农业专家系统开发应用”、“优势农产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示范”等难题进行招标,有效地整合了科技资源,集成优势、重点支持,解决好都市农业发展中的科技难题。

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效果明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⑴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初具规模。

在我市已有8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基础上,2005年确定了第一批9家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市科技局5年内将安排1000万科技经费,重点扶持园区和龙头企业的高技术开发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新产品开发和难题攻关科研。同时要求各级农业发展基金、财政支农资金以及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根据确定的项目,优先向科技园区建设倾斜。

2003年共安排第一批园区和龙头企业项目共20个。每个项目给予15-30万元的资助,共下达经费300万元。通过一年多的实施,各农业科技园区共创产值9.79亿元,利税1.42万元,创节汇1200万美元,建立基地8.67万亩,联合农户1.76万户,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大促进我市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周边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和收入水平。

⑵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取得了较好效果。

20012004年来我市共争取到国家、省农业成果转化项目35项,共争取各级转化资金1115万元,其中国家农转化资金690万元、省农转化资金425万元。(见表2

2  20012004年杭州市争取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表    单位:万元

年份

国家

共计

项目数

金额

项目数

金额

项目数

金额

2001

8

430

15

150

23

580

2002

1

50

4

55

5

105

2003

2

110

8

110

10

220

2004

1

100

6

110

7

210

合计

12

690

33

425

45

1115

20012003年国家级、省级农业成果转化27个项目(已去除重复项目)统计,至2004年末共实现新增产值5.36亿元,新增利税6477万元,增加农民就业达9200多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⑶对建立新型农业与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行了积极探索。

充分利用在杭的高校院所和民营企业,与杭州市农科院和有关农业科技园区一起探索建立农业孵化器、农业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组织,促进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和高科技企业的培育。目前,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杭州市余杭区高新农业示范中心成为首个市级农业孵化器,首期入孵农业科技企业超过10个。

⒊通过星火计划和科技培训实施,提高农民收入和科技知识水平。

2001-2004年来杭州市共组织实施市级以上星火计划项目172项(其中国家级44、省级44项),共实现新增产值78.24亿元,新增利税9.85亿元,创节汇1.78亿美元。(见表3

3  20012004年杭州市实施星火计划统计表

年度

项目数

新增产值

亿元

新增利税

亿元

创节汇

(万美元)

总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2001

160

8

22

8

13.13

1.28

2770

2002

129

16

4

10

17.21

1.98

3438

2003

163

10

10

40

20.87.

2.54

5531

2004

189

10

8

26

27.03

4.05

6079

合计

641

44

44

84

78.24

9.85

17818

科技农业龙头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围绕杭州市都市农业六大优势产业、五大特色产业的发展,与市农办、市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出台了《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在全市近150家农业龙头企业中选择确定了10家市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安排了一批种子种苗、农业高新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科技攻关项目、星火项目和农发基金项目,重点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市级农业科技经费的70%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全市基本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农户—农户连基地的产业经营模式。据统计,目前我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67家,其中3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

我市近几年涌现出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经济活力较强的块状经济,已形成一定规模优势的电子电器(通讯)、化纤、羽绒、服装、机械、五金、包装、制笔等70多个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成为地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二、发展都市农业科技存在的问题

⒈投入不足,直接制约了农业科技的发展。

从整个农业投入来看,达不到《农业法》规定的增长幅度。《农业法》中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级财政2001年、2002年、2003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33.7%11.8%21.3%,而同期市级财政投入农业的资金分别只增长了20.2%17.4%16.6%,除2002年外,2001年和2003年都没有达到同期财政增长幅度。

农业科研投入亟需进一步加强。省市二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省委[2004]1号文件和市委[2004]12号文件,对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明确指出:各地科技三项经费中用于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工作的比例必须达到三分之一。虽然近几年在农业科技投入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1年至2004年市级用于农业科技的经费占年度科技项目经费总额分别为21.71%25.83% 34.17%27.79%,但整个科技三项经费用于农业科技的比例离省委〔20041号文件和市委〔200412号文件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⒉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经营规模需进一步加强。

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虽然为数众多,但在行业上有影响力的企业偏少,规模偏小,缺乏国际竞争力。全市以农产品为原料规模以上的加工企业中,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只占7.5%90% 以上为小型企业。

表现在一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偏弱,存在着技术源不足,能立刻转化的成果不足,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有所脱节等问题。二是企业开发的产品档次不高、加工程度不深,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三是加工企业中处于行业龙头老大的企业不多,难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四是企业组织化程度低,加工能力弱,竞争处于无序状态。许多出口加工企业仅仅充当国外公司的原料车间,农产品经过简单的洗涤、包装即销售到国外。国际市场狭窄。我市有些出口加工企业出口渠道过于单一,出口的国家只有12个,一旦遇到进口国的绿色壁垒或其他原因而出口受阻,企业就会蒙受巨大损失。品牌意识不强。许多产品在打入国际市场时借用其他公司的品牌,没有自己的品牌,产品的知名度不高。

⒊农技推广主体单一、运行机制不灵活,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与都市农业发展不相符。

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农技推广部门基本上垄断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主要农用生产资料的销售,排挤了其它市场主体,如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及其它涉农经济实体或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运行机制疆硬,推广方式陈旧,推广效果欠佳。

突出地表现在,一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相关机构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难以配套推广,科研单位最新育成的农作物新品种或最新研制成功的动物疫苗等,往往由于受到专营或管理限制,不能很快传递到急需的广大农民手中。二是技术推广与农民需求脱节。对于生产实践中急需的名特优稀新品种、新技术缺乏推广的动力。三是农业推广队伍不稳定。2001年全市农业技术人员1652人,到2003年技术人员是1378人,人员减少274人,其中中高级人员减少26人。2001年底我市乡镇农技站有198个,农技人员1323人,平均每个乡镇有6.68人。到2003年平均每个乡镇只有5.9人。

⒋科技创新服务组织欠缺,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滞后

一是缺少科技创新服务组织。在现行涉农管理体制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组织部门间权责不对等,技术中介欠缺。实践中,有关涉农服务部门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等,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往往出现对本部门有利时则争相“服务”农业,反之则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同时,鉴于农业科技产品市场需求不足以及营销对象是低收入的农民群体的现实,农业技术中介服务明显欠缺。从而降低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延缓了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二是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滞后。面对入世新形势,农产品加工企业越来越注重产品质量,而我市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没有跟上,企业须自购检测设备,这样加大了企业的成本,而且设备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

三是农业技术服务不到位。由于多种原因,现有的农业科研单位及农技推广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不够紧密,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要开拓市场,又要为农户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服务、信息指导,这类服务本应由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但在目前情况下,只能由企业来提供,由于企业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大规模地为千家万户提供这类服务。对订单的管理缺乏规范性。许多企业与农民签订的合同、下的订单很不规范,履约很难,使得企业所需的原料得不到保障。

四是农业信息服务滞后。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业信息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信息需求强烈,而我市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提供的信息还不够多,不够及时,不能满足农业龙头企业对信息的需求。

⒌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分散经营模式导致对农业技术的需求不足。

据典型调查,目前杭州地区农业劳动力平均学龄仅6.7 年,与全国水平基本持平。文化素质低使农民对农业技术的认知、接受和应用能力差,降低了农民对先进技术的利用效率。多数农民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都较薄弱,认识不到科技的巨大作用,缺乏运用新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约了农民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学习、采纳与运用。小农户经营方式也限制了农民对新技术的需求。据了解,有75%的近郊农民对实用技能需求的态度不是很积极,甚至认为不需要实用技能,他们普遍认为即使通过了培训,也不一定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目前靠房租收入,也足已满足平时的物质生活。基于这样的思想观念,近郊的农民对实用技能需求存在消极的心理。这些方面直接表现出我市农民素质尚不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不适应都市农业发展的需要,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发挥科技在以工补农作用的对策措施。

以工促农,实质就是要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处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⒈加强领导,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注重农业科技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强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组成的都市农业科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以工促农,以城补乡工作的联合,定期交流实施情况,对实施方案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进行协商、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科技、农业、林业、计划、外经、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优势,综合集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以工促农,以城补乡工作的发展。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提高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建设科技强市将实施“十大科技专项”,其中“农业和农村发展科技创新专项”就是其中之一,要加大投入力度,突出重点,在农业高技术、传统农业技术升级、食品安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农村现代化、农村及城镇生态环境等等方面加强原始创新和科技攻关,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要根据农业科技成果和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特点,制定一系列配套的优惠政策,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财政支持政策,启动和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一批刚起步且有发展前景的农业科技企业,促成一批农业科技产品开发企业和集团公司形成;通过金融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农业科技产业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等,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⒉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引导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增加投入,为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合理利用科技三项经费中,通过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专项、科技合作项目和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有效整合,加强产学研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农业企业的自身创新能力建设。设立 “杭州市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那些技术成熟、有市场前景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由变被动配套为主动培育,加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择优扶持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

抓紧研究并建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的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企业运作”的多元化投资的新格局。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确保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政府投入要采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等形式,通过扶持农业科技,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府资金重点用于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创新等公益性和基础性方面的投入。环杭州湾地区,经济发达,民间资本雄厚,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大力鼓励工商企业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发展农业科技事业,尤其鼓励投资那些产权主体明确、易进入市场且可形成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支持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农业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鼓励风险投资等机构对高科技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投资。

推出一批有利于农业科技产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项目,向社会招标,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科技力量,让最有能力、最适宜的单位和课题组来承担科技项目研究、开发。

⒊积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高都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实现加工促农。

扶优扶强,提高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要以技术支持作为发展龙头企业的切入点,鼓励大型加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引进和发展农产品加工领域的高新技术,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同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关键技术改造传统的加工业,提高整个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加大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企业和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和内在动力。要完善产业化发展动力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效地把农民与市场联系起来,逐步培育出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包括生产资料、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为农民提供系列化、综合化全方位服务,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常、健康发展和长久的生命力。

⑵建立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的农业科技示范体系。

发挥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外向型都市型高科技农业的载体和示范作用。充分依托园区,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的路子。以项目为抓手,加强项目实施的中期管理,通过实施好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科技龙头企业项目,把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转为名牌产品和经济优势,树立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示范样板,同时以科技型园区、龙头企业为平台,形成一批优秀的农业专家队伍,加速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农业科研、营销、管理人才,为农业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人才保障。带动农业的增产和农民的增收。把示范园区建成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中心、农业新设施的试验中心、农业现代信息的传播中心、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训中心,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示范样板。

⑶建设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提升特色乡镇工业功能区科技水平。

支持创建特色乡镇工业功能区块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提升特色乡镇工业功能区科技水平,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将由特色乡镇工业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合作,通过对特色乡镇工业功能区中的企业研制行业适销对路的高新技术产品,应用高新技术对行业的传统工艺进行改造,组织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转化推广应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同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实行开放式科技服务。形成和逐步完善以中心为特色,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向行业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加速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⒋整合各种支持载体,集成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创业促农。

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我市拥有浙江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和浙江省农科院等著名科研院所,这些科研院所不仅有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而且有一批著名的专家学者。利用这些条件,通过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人才基金、承担重大攻关项目等多种途径,加速农业科技研究和开发。以科技型园区、龙头企业为平台,吸引专业技术人才以技术要素入股参与开发经营。市级农业科研院所要主动与省部级科研院所接轨,接受属地省部级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辐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农业科技企业。

加速培育农业技术创新“孵化器”。引入市场机制,以企业为主体,按照政府的统一规划,走企业运作、风险投资和股份合作的路子,加强杭州市农科院建设,发挥其在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中的粘合剂作用,使之成为农业科技产业化开发基地和培育科技兴农业企业的“孵化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与高等教育、科研单位联办技术开发中心,提高技术开发能力;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科技研究开发中心,成为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主体,并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或高科技农业企业。

围绕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业中心。围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重点培育建设茶叶、毛竹、特色果业、蔬菜、水产、畜禽、奶牛、林木种苗、园艺花卉、蚕桑、木材加工利用等一批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推进特色块状经济和乡(镇)村工业专业小区的科技进步与创新为重点,在国家和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示范县(市)、乡镇内创建一批星火技术服务中心。择优扶持省级乡(镇)村工业专业小区建立星火技术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星火技术服务体系,把一批乡(镇)村工业小区建设成为星火技术产业集聚区。积极引导组建农村专业技术示范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指导农民特别是农业专业户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创立品牌,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区域化的农业科技推广转化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服务应作为一个产业来办,凡是能够面向市场的农技推广服务项目,都要按照“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并主要由市场化运作的农技推广服务实体来承担,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项目,由政府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来承担。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

⒌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科技扶贫工作,提高农业致富能力。

充分利用各地的农业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农函大、农广校、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农技推广中心、电视大学、信息网络、远程教育等教学与培训资源,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根据外向型都市型高科技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与丰富教学内容,编写适合不同层次教学需要的地方性培训教材。

积极探索与创新办班形式,注重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型”培训和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遵循农村教育的特点,试行学分制、弹性学制等教学改革,鼓励学员边学习、边实践、边致富,探索符合教育规律与农村实际的办学和管理模式。

发挥科技扶贫优势,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一是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设计好致富项目,在扶贫项目的确定中,与农民增收连接紧密的优先考虑,从提高素质、改善观念、增强造血功能等方面入手,针对偏远地区群众行路难、销售难、发展难的三难问题,对一些技术含量低、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优先立项,大力支持致富领头人,作出示范,带动群众。二是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帮助乡镇发展当地有特色的农业产业,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共同带动和推进贫困地区的农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培训是快速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扶贫先扶智”的重要体现。在实施帮扶项目的同时,还将采用多种形式,与大专院校、农业科技部门的专家联手,围绕当地特色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企业操作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在二、三产业中的创业能力,帮助农民进入企业和农业园区工作,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劳动力转移促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