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利基金的设立与运作研究

 

贾丽娜   王雅芬(浙江工商大学)

 

当今世界,科技、经济和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环境情况下,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的重要法律制度,已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在国际分工格局中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西方科技发达的国家,专利在学术上的地位不比论文低,如在美国的现代科技指标体系中,专利与学术论文是同等重要的研究成果,法国的大学在确认科研成果时甚至将专利列为第一位,其次才是学术论文。我国高校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高新技术成果问世,但大多以论文论著、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形式发布,致使大量成果在无知识产保护的状态之下。如: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达三万多项,而每年递交的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863”计划是我国赶超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重要策略,计划实施10年来,共鉴定成果1244项,发表论文20007篇,而申请专利的只有248件,可以说专利申请量与我们期望应该取得的成绩有很大的出入。因此,我国高校也应更新观念,淡化旧体制遗留下来的所谓“成果”观念,强化“专利”意识,加强我国高校专利工作的管理。笔者认为,专利工作的管理中,高校专利基金的设立是高等学校鼓励、支持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转移的有效办法。

一、高校专利基金的具体运作与管理

⒈高校专利基金的使用范围

⑴用于高校申请和维持专利的各项费用

众所周知,申请专利首先需要交纳一定费用,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交纳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和专利登记费、复审费、印刷费和印花费等等。授权后维持专利权又需要每年缴纳年费,另外还要有专利代理费。尤其是近年来专利申请的各项费用大幅度提高,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年费等升幅达30%,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更是涨幅巨大。此外,在专利的整个寿命期内,还要缴纳种类繁多和数目不菲的费用。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下来,维持20年,费用共计要达到45万元,如果是需要分案申请的专利,费用更是成倍增长。对高校而言,由于科研经费比较紧缺,这一大笔费用对大部分教师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如果没有其它经费的支持,教师往往不愿意申请专利。

另外,目前高校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的各种用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科研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课题经费就难以保障。特别是有些课题组,由于人员的变迁,主要负责人的调动、出国、退休等不可克服的因素,继续维持专利权就显得很困难。如果没有专利基金,一些有前景的专利也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高校专利流失。尤其是发明专利,他的审查期限较长,往往需要四、五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因此专门设立高校专利基金维持专利的审查费、复审费、年费等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资金支持不是一概而论的资助,应该与专利的实施许可联系起来。在这点上可以借鉴美国大学的技术转移方式,将专利申请与推广实施有机结合起来,以此保证专利申请与实施的良性循环。

⑵专利的实施以及专利的转化

专利技术如果得不到实施就无法体现其价值,然而实施专利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目前高校教学科研经费仍很紧张,很多高校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专利的实施,高校专利主要靠转让和许可来实施,尤其是一些高校的非优势领域学科的科研项目的专利技术由于没有国家的资助和必要的经费来源,使得专利技术的实施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如中南工业大学的弱势学科化学系的两位老师在申请了无汞碱性电池的专利后,由于经费紧缺,使得这项专利的后续研究工作难以得到完成。校专利办的同志认为其很有市场开拓前景,于是从专利基金中拨款支持实施,结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小试和中试结果,其可行性论证报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另外,由于一些专利技术还不是很成熟,有的甚至仅仅是新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真正转让实施还需要进行二次开发,受让方实施起来风险较大,抑制了企业的积极性。专利实施是发明创造的根本目的,使专利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申请专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专利技术得不到实施,不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明设计人也就得不到回报,也就难以调动发明人的积极性。

再有,即使申请了专利,一旦在转化中没有进展,专利申请人便很快放弃,以免交纳逐年递增的费用。近几年来,提前放弃专利权在高校已不是个别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对教师申请专利的积极性造成了更大的伤害[3]。因此,发现专利技术的针对性,尽量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的转化,给高校和社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是高校专利基金的重要任务之一。

⑶专利奖金的发放

专利法和专利实施法都明确规定,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者是持有单位都应当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和设计人发给奖金,发明创造实施和许可转移后,应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定比例的酬金,这就是一奖两酬。专利奖金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在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自主性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的产生。

⑷专门申请国外专利的经费发放

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科技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日趋重要。美日等发达国家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抢占他国的科技创新空间,从而为占领国外市场铺平道路。据统计,美国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占到其专利申请总量的92%。日本一向重视海外专利申请,据美国《科学》杂志一项统计调查报告,1987年取得美国专利最多的是日本三家公司,即日立、佳能和东芝。截至1997年,美国最大的化工企业杜邦公司在中国已累计开办了9个子公司。这9家公司有半数以上是1996年以后才开始动工的。但是,该公司早在1990年就开始在中国大规模地、有目的地进行专利申请。在19901991年的两年时间里,该公司集中申请了270件专利。日本的索尼公司1992年以前在海外申请专利的顺序是欧洲、美国和亚洲。到1994年,随着索尼公司的战略重心向亚洲市场的转移,该公司在亚洲的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过了美国,1996年又超过了欧洲。而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淡漠,中国如果不能迅速提高科技创新和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以及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就存在被边缘化的危险。

再者,申请国际专利需要支付巨额费用,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如20033月科技日报记者所报道的由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中科院院士田昭武先生主持的九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微系统新型化学加工技术,获得了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鉴于这项成果具有极好的产业化前景,且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正在从事同类技术的研究,与会学者建议尽快申报国际发明专利。然而,田昭武先生由于无力支付申报国际专利的高额费用,因此没有申报国际专利的打算。近年来此类问题可以说屡见不鲜。加入WTO后,一些国家通过申报专利对本国技术加强保护,我们却因经费紧张而丧失诸多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的科研成果,极有可能因此而功亏一篑。因此设立高校专利基金,尤其是用于专门的国外专利申请基金,引导我国科研人员向国外申请专利,以扶持中国的全球化专利建设,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必然,也是我国企业以及高校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经之道。

⑸知识产权专利纠纷处理费用

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浙江省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083余起,其中2003年受理210件,设立高校专利基金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专利纠纷的处理费用,可以更好的保护高校的专利产权,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高校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保证我国在加入WTO后,为我国的各产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有力的智力支持。

⑹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费用

专利技术的参展等宣传活动、专利人才的培养等都需要经费。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高校往往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保密意识和法律自救意识。许多教师在科研工作中想不到要申请专利,或是在将与科技新进展情况有关的内容发表后,才想到申请专利,而此时的成果已经失去了新颖性,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知识产权经济制度的日益盛行,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日益国际化,我们需要在高校造就和培养一支既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队伍,对专利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专利人才不断参加培训班,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会,而经费的不足,使得本来不多的培训机会也难以保证。另外新的专利人才也需要不断的扩充,对他们的培养也显得更加迫切。

在高校专利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笔者认为专利基金应该侧重于对国外专利的申请,侧重于向高质量的专利倾斜,向具体的成果转化倾斜,才能使得高校专利基金的设立具有长远的意义,实现专利基金的良性循环。

⒉高校专利基金来源和经费

专利基金设立初期须由学校投入作为引导资金,构建以吸引企业捐资和专利技术转让让学校取得效益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注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推动专利基金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其主要来源有:

⑴知识产权局下拨的国家专利试点单位专利申请资助经费;⑵从科研管理费中给与适当匹配;⑶由校专利基金资助的专利转让后返还的资金以及专利许可证贸易收入;⑷校行政收入;⑸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赞助费;⑹其他收入。

⒊高校专利基金的管理

就目前的专利基金管理模式来讲,各大高校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参考各大高校专利基金实行方法,如中国药科大学、青岛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以及中国药科大学等高校基金方法管理条例再结合笔者的看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⑴设立专门的高校专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高校专利基金的发放

目前高校的专利管理机构普遍属于科技处或者是科技开发部,缺少应有的独立性,即使有独立财务账号,也无权独立使用其经费,需经过一级一级的审批,无固定经费来源。这阻碍了学校专利技术的转化,使得高校的许多技术只能束之高阁,不能得到很好的应用。因此设立专门的专利基金管理机构或者部门是保证专利基金战略顺利开展的前提。

⑵规定高校专利基金申请的条件,严格把好质量关

凡属于高校的职务发明创造,并由高校单独申请专利的,可申请校专利基金的资助,基本上应该包括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专利代理费、专利申请维持费、专利年费、其他专利费用和相关文件印刷费及邮寄费用,也可按一定比例给与资金资助,资助额度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制定。需要注意的是,高校专利基金的资助必须以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原创性和实用性为前提,没有市场应用前景的发明创造应该坚决抵制。

⑶规定高校专利基金申请的具体程序,促进高校专利基金法制化发展

申请专利基金资助者需发明人持受理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复印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据原件,经校科技处审核批准后,专利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

总而言之,自设立高校专利基金制度以来,各大高校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如兰州理工大学为专利发明者买单,学校自实施《专利申请基金使用办法》以来,设立了专利基金,用于资助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专利代理费、专利申请维持费、专利年费、其他专利费用和相关文件印刷费及邮寄费用,并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专利咨询和代理服务。2001年该校又制订了相关政策,规定了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考核目标。这些措施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学生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使该校专利申请出现快速增长的局面,2001年该校教师申请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大学生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2002该校申请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连续两年位居甘肃省高校首位,其中90%的专利申请来自于与企业横向合作项目。2003年截至6月份该校已申请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实施专利基金后,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专利申请量于2003年进军国内大专院校十强行列,四川大学被列为全国知识产权十所试点高校之一。因此,为促进我国专利工作的顺利发展,规范高校专利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