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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创新环境 提高杭州自主创新能力
孙远(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一、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营造以自主创新增强杭州发展活力的社会氛围 刚刚闭幕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提出了新时期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战略基点和总体目标,也对全党全社会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出了动员令,对于我们科技部门,倍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 2006年,杭州市科技系统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及市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把营造创新环境,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结构调整,增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摆在科技工作的首位。首先,我们要在全市科技系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科研人员,认真深入地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地认识走自主创新之路,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们国家发展方向的不二选择,进一步明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通过专题新闻、创新大会、主题论坛、座谈等多种形式,向全市各界和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宣传“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要使自主创新成为杭州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主题,从而营造以自主创新推进杭州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浓厚氛围。 其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们要认真做好市科技创新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别是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一系列决定和政策,组织开展杭州市新一轮扶持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政策的调研制订工作,做好自主创新成绩突出的典型企业、在自主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优秀科技人员的总结表彰工作,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推进自主创新的合力,迅速开创杭州市自主创新的新局面。 二、加强政策调研力度,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国内外先进发达地区的发展表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需要有一整套的制度保障。“制度重于技术,环境重于政策”也已经被杭州市实践证明为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和谐创业”,建设“天堂硅谷”必须坚持的重要经验。当前,深圳、苏州、青岛等地相继制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法规,推动新一轮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贯彻党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制定完善杭州市科技创新的政策制度,是我们当前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杭州市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方面,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加强自主创新的总体部署,结合杭州实际,抓紧制定切实有效的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激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意见。要以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更加优惠的条件和扶持手段,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校为生力军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使资源真正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新效率高的科技队伍、创新团队和科研机构倾斜,密切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以迅速适应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 其次,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落实杭州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自主创新、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要组织开展《杭州市科技进步条例》、《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措施发挥“黄金效应”。 三、建设国家专利试点城市,优化自主创新市场环境 加大对知识创新、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建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提升杭州重视和保护自主创新的市场信誉,不仅是保护本地企业和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积极性的基础,而且也是杭州市积极扩大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有效地利用各种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基础上创新结合的重要保障。 首先,杭州市要立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产权成果的生产和吸纳能力,推进国家专利试点城市建设。要紧紧扭住科技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一中心任务,从知识创新、创新培育、创新产业化,开展专利、商标、版权、标准工作的联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要以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导向,逐渐从自主创新成果和知识的培育,转向注重成果的产业化和转化流转,实现自主创新的放大效应。 其次,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各知识产权职能管理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正版正货承诺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的执法检查,保护知识产权,形成良好的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 四、发挥政府引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培育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是保持杭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目前,杭州市企业普遍存在着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据调查,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扶持不到位,也是当前制约杭州市企业自主创新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当前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前面,我们科技部门要把积极引导全社会特别是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注重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我们要根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十次全会要求,以创建“科技强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政府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科技投入体制。深化改革地方科技公共财政的管理方法,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对创新计划项目实行以奖代拨、事后补助的办法,提高公共科技财政的显示度,充分发挥科技投入在推进自主创新活动中的作用。 一方面,我们要抓住“顶天立地”的各行业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特别是要坚持抓好“信息港、新药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加快特色城镇功能区行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快引进大院名校、大企业大集团来杭建立科研机构和研发中心,引进一流的科学家和创新人才来杭创业,“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提升杭州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我们要以硬件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共建共享与公共服务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为原则,整合、完善、提高现有的社会创新资源,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科技创新资源导航服务平台等一批公益性、开发性、基础性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普天盖地”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报务平台。 五、推进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扶持初创企业 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自主创新,引领“和谐创业”。我们要进一步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不断完善投融资环境,健全中介服务结构,为自主创新提供完善的服务体系,扶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初创企业的发展。 首先,积极推进“双百双十”工程,在保持全市孵化企业数量和规模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源,推进孵化器公共服务和技术平台的建设,努力提升整体孵化能力,发挥孵化器在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科技经费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专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 其次,大力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要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环境,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再担保服务资金对民营资本、风险资本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自主创新;发挥孵化器协作网和创业联合投资协作网两网联动、桥梁左右,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联盟功能,加强对金融机构科技成果、科技信用、科技企业信息的发布,切实解决资助创新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瓶颈”。 同时,加快杭州市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科技咨询、评估、法律和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扶持和培养一批大型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努力增加机构数量,扩大服务层面,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为杭州市自主创新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转让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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