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 “ 十一五 ” 发展现状、问题及目标

 

李志远(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

 

一、“十五”期间全国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成效。

⒈孵化器发展迅速。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上孵化器的大国。截至到 2005 年底,全国孵化器的数量已经突破了 600 家,但是纳入科技部统计系列的是 534 家。在这 534 家孵化器业中,孵化场地面积已经超过了 2000 万平方米,孵化器的从业人员数达到了 72 万人,在孵企业达到 40000 家,累计毕业的企业有 15931 家,其中 2005 年新毕业的企业是 3319 家。从数量上讲中国现在仅次于美国,现在是世界第二,但是从孵化的企业数和场地来讲中国是世界第一。当然我们的孵化器中是否有异化,跟世界经典的孵化器相比是否有所不同,专家可以讨论。但是挂着孵化器的牌子、称作孵化器的机构确实发展得非常迅速。这是九年来孵化器的一个发展过程。在十五期间孵化器数量的增长超过了前 14 年发展的总和。 2000 年的时候中国只有 131 家孵化器, 2005 年是 534 家;孵化场地 2000 年的时候是 272 万平方米,而 2005 年统计已经达到 2000 万平方米。

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这方面效果显著。作了一个统计,孵化器毕业企业的毕业率或者说商品成果的转化率都超过 80% ,大家都知道,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来讲,三分之二的企业渡不过死亡谷,只有三分之一能够存活下来;但是经过孵化器的服务、孵化器的孵化,成果转化、企业存活率都超过了 80% ,其中也诞生了一些全国比较知名的高成长科技企业,比如说无锡 尚得 、武汉 凯地 、成都的 国腾 ……到 2005 年年底, 50 家上市企业是从孵化器里毕业出来的,在 2000 年是 9 家,到现在是 50 家,应该讲在十五期间发展非常迅猛的。中国孵化器管理得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多样化,孵化器服务的项目大体可以分为九类,大致有 30 项的不同服务,当然不同的孵化器有不同的特色,某些方面服务有不同的强项,也不是说都面面俱到,但是,基本上孵化器都具备了,创业辅导、就业培训、基础设施、市场推广和项目推荐这些功能,有一些孵化器在融资服务、专业服务已经比较成熟。

3. 孵化器在一些地区形成了网络化。如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在全国很多地区特别是一些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已经形成了这样的组织,在北京称为创新服务协会孵化器已经超过了 70 家,上海 56 家,天津也达到了 40 家,深圳、杭州、武汉等城市也都在 30 家左右,应该说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好的、所在城市的网络。华东、华北、东北、西部和华中南这样的孵化器网络组织也在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统一的协调和指导下每年开展交流和合作的活动,活动促进了孵化器整个服务水平的提高。

十五期间还有一些特点,比如说产、学、研结合,在营造创新氛围,在培育科技企业家这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中国的一些大学科技园或者说一些依托大学建设的孵化器,他们更多地把高等教学的这些体系和学校研发的这些体系和市场的产业化体系更好地有机地衔接,和大学研究院所建立了更加密切的关系,这样大学和研究所直接就来投资新建孵化器,在大学里创业氛围也日趋浓厚,大学生从过去的我就业变成双向选择的我择业,孵化器大力推动了创业的过程。

再一个国际合作也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同时与一些政府间的合作,与国外的一些组织间的合作、与国外的孵化器合作也非常多。中国的孵化器与国外的一些孵化器结成了姊妹孵化器,结成了一种固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孵化器已经开始走出去到国外去创办海外的孵化器,在国内创办专门针对国际企业的孵化器;目前经过认定的在国内建立的国际企业孵化器有 9 家,北京、上海、西安、武汉、广州、天津、成都、重庆和苏州。到国外去创办海外的孵化器窗口或者科技园已经有 6 家,英国的有 曼城 和剑桥,在美国的 麻里兰, 在俄罗斯的莫斯科,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和新加坡;这些就是在十五期间我们全国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成效。

二、“十五”期间孵化器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

⒈从国家的层面上来讲、从我们地方政府的层面上来讲,扶持孵化器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健全,对孵化器的支持还没有形成社会合力,当然应该讲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特别是科技中长期规划的配套政策(国发 2006 年第六号文件)明确对孵化器、对大学科技园明确提出了减免四税的政策,这个政策是已经制定出来了,但是,实施细则还在过程中没有具体落实,同时对孵化器的支持更多的是停留在科技部门,一些其他的部门发改委、社会保障、劳动部门对孵化器的认识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不是特别明确,社会的合力还没有形成。当然在这一点上比大多数的内地的省和市来讲浙江确实是走在了前列。

⒉部分孵化器发展的定位上存在的问题。有的孵化器称作孵化器,实际上它的功能相当于写字楼或者说是科技房地产,在服务上是没有很好的提供孵化器应该有个服务内容。譬如说孵化器里入住企业的比例过高,有一家企业孵化器,有 130 入住企业,其中销售收入过亿的企业就有 80 多家,成立时间超过 5 年以上的企业建就有八九十家,真正的需要服务、需要孵化的小企业比例非常的低。这样的孵化器在定位上是存在问题的,是把孵化器作为一种房地产、作为一种写字楼来经营。同时,孵化器在管理水平上也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在整个十五期间孵化器发展得非常快,总体规模已经到 2000 万平方米,但是确确实实在很多地方孵化器重硬件发展轻软件提升。有一个粗略的统计,面积超过 15 万平米的有 23 家,最大的已经达到了 70 万平方米,它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孵化器,有没有异化的内容?他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孵化器大家可以讨论。我个人认为孵化器一定要为在孵的企业服务,针对那些刚刚创业的比较弱小的企业服务,这才是真正的孵化器。但是在经营的过程中孵化后期的企业,形成一定的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是否需要一些服务?这些服务能不能由孵化器来提供?我觉得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来共同探讨。另外孵化器在管理水平上还有一些倾向。政府重视孵化器的发展,给了孵化器大量的支持,无论是钱、还是楼、还是后期的政策支持,同时也就把孵化器异化成政府的一个部门,行使了很多应该是政府来管理的职能。有的孵化器只有十一二个人,但是行政编制已经到了八九个,有的孵化器还加挂了高新区科技局的牌子,行使了很多是政府的管理职能。当然中国孵化器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也相对弱一些,拿出一种官员的管理方式来对待我们的在孵企业,这也是服务水平提升不了的根本原因。

⒊孵化器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还没有普遍形成。孵化器更多的是靠政府的支持,有的管理上收支两条线,有的管理上自收、自支。总之,孵化器绝大多数还不是靠服务来自身发展,还是靠房租来维持,或者说房租收入和服务收入还没有分开。从国际上的孵化器发展才讲,孵化器确确实实是一个非盈利的组织,而且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它是可以盈利的。从我们国家和国际上孵化器发展的总体趋势来讲是一致的,我们的主流还是政府推动下的非盈利组织,还是需要各级政府强力推动支持下的一个群体。当然孵化器个别是由民营企业来创办的,也有的孵化器是从国有的改变成民营的,这都没有关系。但是,我想政府的这种支持从直接的支持逐步改成间接的支持,要形成孵化器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这样一些机制。

三、“十一五”期间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总体的思路

首先从科技部来讲对孵化器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2006 年的 5 月份正式的专门地设立了孵化器管理处。过去孵化器管理的职能是放在火炬中心的高新区管理处,从这一点上来讲对孵化器事业的重视。但是孵化器本身的发展在科技系列中是火炬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十一五期间提出总的思路、总的目标是一加二加三:一就是要创造一个环境或者说建立一个组织的引导体系,在机制和体制上做工作,要建立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遵循市场规律的一种体制和机制;二要重点发展和扶持两个群体,一个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个群体,另一个是创新集群;三是我们工作中存在三个重要抓手,就是抓资本、技术和人才这样三个重要的要素,这是火炬计划发展的一个目标。

孵化器作为火炬计划的一项内容,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为目标,以制度创新、组织创新为突破,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优化环境、拓展功能;进一步从总体规模上推动我国孵化器的发展,突出特色化与专业化,强化技术和资金服务的能力,推进创业指导的专业孵化的复议模式,打造、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这样一些孵化服务能力,来提高了整个孵化质量和水平,同时推动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内容国际化,创业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这样一个机制。

这就是在十一五期间提出的总体思路,要实现这个思路贯彻这个思想,必须遵循这 6 个原则。第一就是以政府主导到为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对孵化器的发展必须强力的支持、强力的推动。第二就是要分类指导,对于省级、市级、国家级的政策要分类指导,确实不能一二一齐步走,但是从总体上来讲只要推进具体的指导上还是需要分类指导。第三个原则就是质和量的原则,在十五期间我们重硬件建设,孵化器的硬件发展非常的快,软件的也就是我们质还有待于提高,所以在十一五期间必须质和量并重。第四个原则就是自主创新原则。第五个原则是广泛发动原则。第六位原则是行业推动的原则,在十五期间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主要靠科技部门、政府的支持,希望在十一五期间其他的产业部门对孵化器的建设发展有所推进。同时也是孵化器走专业化道路的一个重要的举措。

“十一五”期间,我们提出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扩大总体规模,增加孵化器数量,扩大创业服务收益群体的范围,通过拓展和强化服务,把服务延伸到从企业初创到毕业的全过程,提高创业服务的质量;通过建设专业企业孵化器、国际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海外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基地等,来突出对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的基础性的孵化作用,并建成一批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孵化器,把我国的孵化器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到 2010 年我们提出的目标是,各类孵化器的要达到 1,000 家,国家级的从目前的 137 家能够发展到 200 家,场地占用面积从现在 2000 万平方米发展到 2500 万平方米,同时绝大多数的孵化器能够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孵化资金的总额达到 30 亿元以上,当年在孵的企业数要达到 50,000 家以上,累计毕业的企业数量要达到 1.5 万家,创造就业 100 万个,每年培养出 800 个高成长的毕业企业。同时孵化一批绩优高成长的企业,形成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使中国从目前的世界孵化器大国在“十一五”末变成孵化器强国。

四、“十一五”期间科技部主要工作的要点

⒈加强领导,建立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在科技经济工作中的地位,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

⒉增加投入、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来扩大孵化器的整体规模,在十一五期间提出了孵化器建设要在一些具备条件、经济发展、科技发展比较快的县一级中发展,总体上我们希望把规模进一步扩大。

⒊扩展功能强化孵化器的孵化、孵育能力。专业化、特色化等服务要从根本上提升。

⒋突出重点、强化孵化器作为投资人的角色,在“十一五”期间提出来的创业指导加专业孵化的这种模式,同时更多的希望我们孵化器在投融资服务方面有所突破有所进展。

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孵化器在区域和产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⒍促进合作加快孵化器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建设。虽然孵化器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关系,但是这种结合关系发挥得还不够,希望在十一五期间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来做,同时完善组织促进孵化器的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国际化的工作,使孵化器的发展更加五彩缤纷。

⒎重视孵化器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服务水平,随着孵化器建设的发展软件的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我们目前的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培训、引入在十一五期间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