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科技强区 优化创业环境

努力为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提供服务

 

江明华 江干区科技局

 

实施环境立区战略,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区,突出七大环境建设,落实八大举措。这是江干区委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创新之举,是符合时代特色、江干特点的重大决策,也 是江干区建设创新型城区的有力保障。 七大环境建设,尤其是产业环境、生态环境和政务环境都与科技工作紧密联系,都有科技的支撑服务。环境立区战略,对其内涵的理解就是:“和谐江干、创新城区”。围绕这一理念,当前江干区科技工作 就是要以创建科技强区为抓手,以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重点, 突出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着重做好三篇文章。

(一)抓实创新主体培育,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区委“抓科技”举措的要求,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突出推进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按照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孵化器的定位,争取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进入省级生物医药孵化基地核心层组织之一,成为江干区乃至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培育大平台。要注重科创中心孵化资源整合,实施“腾笼换鸟”,完善机制,加强统计,努力实现“ 2123 ”工作目标。突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流平台建设。要协助大世界五金城进一步做好对上联系,不断规范和完善网络交易市场,力争列入省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为区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二是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突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试点)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中试基地、院士 和 博士工作站等创新载体的培育建设,年前重点抓好前“三个五家”的培育认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的主体,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江干区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推进科技项目实施。 组织实施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 60 项以上,争取省市级项目 20 项以上。对已立项的科技项目,要按照合同规定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实效;要协助上级科技部门认真做好 2005 年前省市级科技项目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的考评验收工作。要加强对 25 家市级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的跟踪指导服务,促其健康成长,争取有 30% 的企业能进入较高阶段的培育行列。

(二)抓实政策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一是抓好自主创新配套政策的调研起草。 根据江干区委七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优化政策导向”、“出台奖励扶持政策”的精神,科技局将在积极宣传省、市科技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指导服务的同时,就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深入调研,拟提出“自主创新相配套政策”的建设性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创新优化政策,在注重对创新平台载体和产业自主创新项目资助的同时,设立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科技公共服务功能作用,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 二是出台相关工作办法。 总结工作,修改《江干区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江干区孵化企业种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起草《江干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江干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办法》等 4 个《办法》(讨论稿),拟呈送区政府,建议印发执行,以提高科技工作依法行政,依章管理水平。

(三)抓实指导服务,努力打造高效务实的创新型机关。一是强化机关队伍建设。 要按照机关五能力建设要求,加强科技管理队伍理论业务学习,准确领会和把握全国、省市创新大会精神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窗口的理念,努力提高驾驭和指导科技工作的能力。 二是提高办事服务水平。 强化工作考核,增强工作责任,落实长效服务机制,开展“四个一批”服务活动,拟走访科技企业 50 家;培训企业 100 家、村(社)科普员 50 名,宣传自主创新典型企业 20 家,做好“四送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意识,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加强科技普及指导。 拟制定“创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实施方案。指导 6 家省市级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普福村科普公园和 10 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为经常性、群众性科普宣传创造条件,推进“双百万册六进”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市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加强科技工作宣传,着力提升科技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显示度,为推进文化新区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