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企业自主创强能力提升
产业竞争力的意见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29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产业竞争的本质是科技竞争,科技竞争的核心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加快发展,国际产业竞争态势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决定产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由过去的靠投资驱动和规模扩张向自主创新和现代管理综合比较优势驱动型转变。 同时,随着世界重大尖端科技在一些产业领域的不断突破,科学传播、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越来越快,国际国内产业间竞争日益表现为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为主要形式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较量。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省已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基础和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但是我省企业对外技术依存度仍然较高,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产业格局,在发展过程中除较多地受制于资源能源等生产要素的制约外,还由于产品技术附加值低,缺少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强势品牌等原因,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严峻考验。创新是企业的灵魂,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不仅是顺应经济发展阶段趋势变化的需要,也是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的迫切需要。
二、企业自主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按照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总体要求,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切实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模式转型的中心环节,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支撑、体制为保障、环境为基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创新道路,努力使我省在集聚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培育创新型企业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初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符合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在制造业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发展一批技术、管理、品牌综合创新型大企业,培育形成一批专业特色优势明显、出口和科技导向型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集群。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40%以上,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0%;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均达25%左右;重点传统优势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一)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提高创新意识,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培育一批自主创新的企业群体,努力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产学研合作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涉足原始创新;加强以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为中心的集成创新;积极开展引进设备和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研发任务,主持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使其成为自主创新的生力军。重视和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分工协作,促进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创新链,中小企业通过参与大企业专业分工与协作生产,获得大企业的技术扩散和转移,形成企业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鼓励大中型企业加快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水平。支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的发展,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使其成为承担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引领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究院,增强其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建立技术分中心,形成长远技术开发与短期产品研制相结合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重视市场在创新中的导向作用。要重视市场信息,关注市场变化。引导企业努力协调研发、生产和市场的关系,以市场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创新,向创新要市场、要效益、要发展。
(四)创造有利于创新活动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抛弃僵化和保守的观念,推崇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创新文化,在创新中寻求和把握机遇,在创新中激发员工干劲,实现工作价值。企业经营者要敢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努力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尊重创新愿望、发挥创新才能、肯定创新成果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技术支撑
(一)加快行业或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扶持建立若干个面向产业集群、产学研合作的行业或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其研发设计、信息咨询、质量检测、技术预警、行业数据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功能。加快建设一批重点科技孵化器,完善配套服务,强化孵化功能,扩大孵化规模,注重孵化实效。
(二)推动自主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与区域产业集群相结合、企业化经营、多种形式发展的自主创新中介服务体系。重点鼓励和扶持一批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技术成果孵化中心、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标准检测、专利服务、技术评估、技术创新融资担保、产权保护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企业技术中心、科研院所、区域或行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向全行业和区域产业集群提供技术服务,促进技术扩散和科技资源优化配置。
(三)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大院名校的科技先导作用,促进大院名校技术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与以企业为主的产业资金、转化基地和市场网络优势的对接和互补,力口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大院名校合作设立实验室或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结合点前移,实现产学研深度合作,使企业成为技术成果的应用主体。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引导中小型企业建立形式多样的技术依托,获得必要的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十一五”期间,每年扶持一批产学研重点合作项目并促进其成果转化。
(四)进一步密切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省外和国外合作或单独建立研发中心,及时跟踪了解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动态,积极参与行业的前沿技术研究,占领技术制高点。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或区域性研发总部,鼓励省内大型企业、高校院所与其联合创建实验室。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与国内技术领先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和技术研发。
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工作
(一)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和管理。鼓励企业统筹运用各种创新手段,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和行业或区域创新服务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业性专利数据库。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类人才培养及其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
(二)重视技术标准工作。积极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支持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技术改造。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淘汰落后标准。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承担国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科技成果形成技术标准,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适应市场的技术标准并推广实施。建立完善技术标准数据资源库、国外市场准入条件和技术规范信息库、标准支撑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加快建立健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网络、预警体系、反馈系统、评估机制以及相配套的技术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和指导工作。
六、加大对创新型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全球化、开放式视野利用各类智力资源。加快构建以企业培训为基础,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多形式、开放式的培训体系。重视企业中高级人才的培养,努力形成一支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形成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鼓励创新、效率至上的人才激励机制。贯彻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努力营造政策吸引人才、机制激励人才、事业集聚人才和感情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国内外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 建立健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着力引进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特别是有跨国公司中高层技术管理任职经历的优秀人才来我省企业任职、兼职或短期工作。引导企业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引进投入。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特别是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对从事研究开发、工艺技术革新的科技和技能人才,业绩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支持企业建立高学历学生研习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七、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积极做好企业重大自主创新相关的要素支撑和服务工作,切实将企业自主创新所需的生产要素配置到位。制定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投入力度。优化配置科技重大项目攻关、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成果转化及平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区域、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和重大技术进步项目合力攻关与产业化,着力攻克一批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关键共性技术。对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自主创新基(资)金专项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并得到国家经费支持的项目,省财政视情给予不同比例的配套支持。用足用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税收政策。
(三)加大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评标办法,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以及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各类重点工程,应优先购买或首购国内企业特别是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技术。
(四)拓宽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创办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鼓励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内和境外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和推动商业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互惠的银企合作关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建立和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五)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总结和推广企业自主创新的典型经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开展各种类型的创新竞赛。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营造崇尚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