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科发社〔200443

2004225

 

    为适应我省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技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现就我省新时期加强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实现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进入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加快社会事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加强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对我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生态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提高政府管理社会事业的能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时期我省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的重大决策,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发挥政府在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突出打造生态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构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三个重点,进一步抓好社会发展科技的组织管理、科技创新、推广服务三个体系建设,为解决人口、资源、环境等重大社会发展问题提供科技支撑。

三、新时期我省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纲要(2001-2010)》、《社会发展科技工作要点》和《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着力构建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社会发展科技管理、创新、服务的工作体系,以生态示范基地、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环保产业基地、新医药创制基地等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在人口健康、医药卫生、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建设、海洋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防御、居住与城乡建设、社会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以及社会发展相关产业等领域,加强科技攻关与创新,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争取到十一五末,使我省社会发展科技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四、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领导。各地应建立必要的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协调制度,加强对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领导、管理与协调,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首位,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地级市科技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构,管理社会发展科技工作,落实并充实管理工作力量。同时把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全省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会议,落实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要求,加强沟通和交流,对在实施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推动全省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开展。

五、加快社会发展科技工作规划与计划的制订。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根据《可持续发展科技纲要(2001-2010)》、《社会发展科技工作要点》和《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精神,针对本地区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重大、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部署,制定本地区社会发展科技中长期规划,并分解制定十一五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各级社会发展科技中长期规划应纳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国家、省、市、县(市、区)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发展科技计划体系。

六、加大对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科技投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增加社会事业的投入势在必行。各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应主动调整科技投入结构,加大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社会发展科技经费在整个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强化政府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对在本地区实施的国家、省各类社会发展项目,要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采取多种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结合。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和民间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的社会发展科技投入体系。

七、积极培育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主体。鼓励社会发展领域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加快成果产业化的体制和机制,巩固提高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继续支持建立一批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进一步加强完善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采用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在医药、环保、海洋、资源、现代服务业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联合组建研究开发机构;创建一批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发挥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批研究开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通过创新主体的培育,逐步增强全省社会发展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八、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推进生态省建设。组织实施生态省建设科技专项及重大科技攻关示范工程。主动设计一批重大科研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重点是污染监控、生态重建、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重点是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处置、生活、工业废气生物法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城镇污水高效处理技术和设备国产化、生态化智能化住宅建设、废弃塑料综合利用等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示范。加快环保科研成果,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施区建设,以强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示范功能,加大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科技支持力度,使我省可持续发展实施区建设迈上新台阶,继续保持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九、加大科技兴海力度,组织实施科技兴海专项及重大科技攻关示范工程。努力攻克一批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运输和海洋能源开发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鼓励、支持涉海企业重点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海洋信息技术、海洋生物技术,加快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和功能食品等海洋新兴产业,培育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组织实施海水健康养殖、海产品安全技术、海水淡化及膜技术等一批海洋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海洋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整合、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组建浙江海洋科技开发院的工作,加快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启动。继续办好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省级海洋科技园区、国家级科技兴海示范基地。

十、进一步抓好人口、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大力提高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支持力度。力争新药开发的成果转化进一步加速,临床医学研究技术进一步提高。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与疾病控制科技专项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着重加强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抓好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综合示范,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试点,城市公共安全综合示范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围绕制造业信息化、数字浙江建设,促进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注重城市规划建设、内外贸易、现代物流、旅游和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十一、加强参与国家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活动,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合作。抓住国家实施重要标准研究、食品安全、中药现代化、城市安全研究的综合试点工作的契机,引导、推荐本省单位积极努力争取参与,提高我省科研单位的竞争能力。同时,继续积极争取参与国家社会发展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项目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探索通过国际援助、专项贷款、项目融资、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家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工作。鼓励和引导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参与环境保护、国土整治、生态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工作。

十二、加快社会发展科技人才的培养。用足用好相关的人才政策,鼓励创新,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新型的竞争机制,创造公平、宽松的学术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贯彻执行科技成果相关权益的政策规定,确保有关科技人员奖励措施的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同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密切结合。在稳定和提高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社会发展科技人才队伍。重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和科技产业等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大胆使用年轻优秀的科技人才,形成一批学科带头人和科研团队。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聘用境外高级人才,鼓励留学人员来浙创业或进行不定期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十三、加强全社会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科普统计。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有关科普工作政策,继续加大科普投入和科普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常年开放的科普教育基地,运用高新技术改进科普教育手段,提高科普教育工作效果。加强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办好科技活动周,普及科技知识,弘扬创新精神和生态文化,提高人们的科技观念与科学素养。加强科技知识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农村成人教育,提高科技知识的普及面与普及速度。开展各种先进适用技术、多种传播方式的科技下乡活动,进一步开创科技下乡活动的新局面。利用电子信息网络办好浙江科普远程教育网浙江数字科技图书馆浙江科技信息网浙江农村科技信息网,提高科技知识与科技信息传播的广度、深度与及时性。